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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家有阳光”项目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网观发布时间:2022-12-04 02:19:20

为提升广大农村妇女儿童及家庭的法治意识,推进叙州区“家有阳光”项目的进程,12月3日,由宜宾市叙州区妇女联合会,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叙州区樟海镇党委、政府主办,叙州区樟海镇瓦房村两委、宜宾市叙州区金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2022年宜宾市叙州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叙州区樟海镇瓦房村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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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市级三八红旗集体、叙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油樟林未检工作室的李卓从“国家支持、家庭责任、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个层面,宣讲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以此推进构建良好亲子关系,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活动接近尾声,孩子们抬着胳膊攥紧拳头,眼神坚毅,神情肃然地一起宣誓,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治”扎根在大家心中。现场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三百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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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州区妇联三级主任科员牟仕玲在总结发言中说道:“孩子的成长不能只靠学校,家庭才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需要按照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和身心发展规律进行教育和培养,提升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王先元 王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