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紧盯住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全社会关注的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积极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修订契机,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监督计划,高频次、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着力推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汇聚各方力量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天空。
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监督 推动未检工作质效提升
2022年7月,高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视察的基础上,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高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和县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司法理念还需转变、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还需深化、司法保护联动机制还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还需加强等突出问题,要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突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要地位;增添工作举措、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法律监督、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形成;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良好氛围。通过工作质效的不断提升,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监督 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2022年9月,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前期调研中发现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有所增多的现状,敦促社区矫正机构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特别规定,严格坚持“因人施矫”“教育为主”“因案制宜”的基本原则,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不公开进行入矫宣告、奖惩训诫等;根据其年龄大小、心理特征、犯罪诱因、家庭监管能力等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逐一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小组进行个性化精准矫正;严格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档案信息保密制度,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同时,要求重视关爱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对有可能实施侵犯未成年权益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监管,通过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化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监督 推进依法保护工作
2022年11月,在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基础上,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高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全县10.8万名未成年人(其中留守儿童3800余名)这一庞大的法律保护群体,县人大常委会重点聚焦未成年人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遭受性侵害、学生欺凌、沉迷网络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校园周边环境、烟酒销售、校外培训等重点领域,指出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普法宣传亟待加强、协调机制有待完善、依法履职存在短板、保护能力还有差距等主要问题和不足,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力度,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职责,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水平,依法做细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汇聚各方保护力量形成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的合力。
2023年,扬法律之利器,聚各方之力量,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照高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督促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整改。并注重跟踪问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监督,一件一件抓落实,推动法律深入贯彻实施和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努力构建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王先元 曾大华 龚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