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剑阁县柳沟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活动采用图片、影像及法律法规阐述的形式进行多渠道宣传。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它为我国人民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部分共五条,重点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强调了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歧视,更不能实施家庭暴力,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保护部分共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其中重点规定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柳沟镇中心卫生院在柳沟镇中心小学校五年级2班和六年级1班采取播放未成年人保护法视频,加强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的学习了解,为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文/图 杨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