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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公安局公布4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网观发布时间:2025-05-16 17:40:03

在“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开展之际,遂宁市公安局经侦部门选取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公布,旨在有力防范经济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一、遂宁市公安局破获“1.17”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罗某在担任四川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授意、指使公司其他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他公司在该公司技术升级改造、厂区配电设备建设等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供便利给予帮助,使其他公司成功中标,并收取好处费137.6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该案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追缴全部涉案资金。案件于2024年11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法院已判决,相关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半不等的刑期。

二、射洪市公安局破获“3.6”非法经营案

2023年3月,射洪市公安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线索,通过我市人员赵某蓉银行交易数据分析,发现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特征明显。经对赵某蓉相关数据进行研判,发现一个涉案金额2.3亿余元,涉及商户69个,利用POS机为他人信用卡套现、“养卡代还”的非法经营犯罪团伙。2023年5月,射洪市公安局成功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捣毁窝点3个,拓展出涉及全国17个省52个市,涉及人员212名,涉案资金52亿余元的多个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犯罪团伙,发起了全国集群战役,案件于2023年12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三、射洪市公安局破获“12.1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林伙同陈某余、陈某音等人设立“某国际量化基金”项目,租赁服务器搭建网络平台从事传销。为包装和美化该项目,陈某林先后成立多家公司,以公司化运营的“面子”来包裹项目传销的“里子”,以炒虚拟币为噱头,许诺拉人头高额返利,不断吸纳新会员加入以达到敛财目的,其先后在全国多地进行传销活动,形成下级团队20余个,会员注册账号8620余个,层级24层以上,涉案金额约2.3亿元。该案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扣押1500余万元涉案虚拟货币资产,于2024年6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四、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破“7.1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3年7月,经开分局联合税务、海关等部门破获“7.1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打掉以姜某为首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2021年以来,该团伙先后在遂宁经开区注册17家建材商贸类“空壳公司”, 利用制作虚假交易资料、伪造资金流等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从中挣取开票费获利,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涉及税额260余万元。2024年6月,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4年不等的刑期,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挽回税收损失200余万元。(来源:遂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