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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筑爱 共建无碍家园——宜宾市南溪区残联理事长何再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网观发布时间:2025-07-02 21:59: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提升干部法治意识与履职能力,凝聚多方力量扎实推进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南溪区残联积极争取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纳入区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课程体系,2025年7月1日,依托南溪区第5期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平台,宜宾市南溪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何再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开展了专题解读,全区48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及9个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共同参训。


解读会上,何再春从立法背景、目的及意义切入,详细阐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的迫切需求,也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在内容概述中,重点剖析了法律条款对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无障碍、无障碍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并明确住建、交通、自规、民政、教育、卫健等主要部门职责,强调协同联动的重要性。

结合本区实际,解读基于对公共道路、医院、酒店景区等重点场所的实地走访与情况摸排,指出当前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如公共道路盲道被非机动车、机动车、小吃摊占用,且存在被配电箱阻断情况;无障碍坡道存在坡度超标准、铺设不连贯等情况,轮椅推行困难;部分医院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度不足,轮椅难以通行,洗手台未预留容膝空间且缺少低位设计等。随后,解读还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为范例,分享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这些问题剖析与先进经验的分享,为参训干部拓宽了工作视野,提供了问题整改与建设提升的新思路。

最后,何再春向全体参训干部发出行动呼吁,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更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权利的基础。倡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加大资金投入与监督检查力度,借鉴先进经验,补齐设施短板,推动无障碍理念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此次解读培训为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凝聚了共识,为提升特殊群体生活品质、建设更加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基础。(王先元 杨燕 来源:宜宾市南溪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