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公安分局富源路派出所,接连救助了两只国家保护动物,经初步辨认,确认两只“落难萌宠”并非普通鸟类,而是国级三有保护动物——池鹭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莺。
01、夜莺
7月22日,富源路派出所民警张裕尧下班途中发现一只“大鸟”躺在马路中间,此时车辆穿梭频繁非常危险,遂停车将其救下。
这是一只羽毛未丰的雏鸟,无法飞行,张裕尧便将其带回所内,而后联系相关部门来所对小鸟进行了检查。经鉴定,这只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莺。工作人员表示,待小鸟羽翼丰满、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02、池鹭
7月10日,一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内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鸟类,体型较大且嘴尖,无法正常飞行。群众将此鸟送至派出所,民警通过仔细对比后得知此鸟名为池鹭,是中国“三有”保护动物。目前,小鸟生命体征平稳,已移交至野生动物保护站,由专业人员照料和救治。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如遇到野生动物或不知名动物受伤,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也不可随意捕杀或食用,应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使野生动物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放生。若发现不法分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报警。(来源:遂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