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认真整改,全力做好卫生健康工作”。这是2023年6月29日在高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政府负责人的表态发言。

据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贯彻实施总体情况,重点检查县(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定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总体情况,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情况、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药品供应保障情况、健康促进情况、资金保障情况,以及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重点工作打算等。
本次执法检查分为准备、动员和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会议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进行。采取统一组织、分组检查的方式,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形式,按照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全面检查,并注重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到镇实地检查2个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和1所学校。查阅宣传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镇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情况和镇人大主席团配合检查情况的汇报。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和居民群众等对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执法检查小组按分工负责整理执法检查情况,综合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根据与会人员审议情况,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切实落实整改措施,11月底,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表决。
通过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县(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着力促进统筹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权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先元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