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考察中强调湿地的重要性,对湿地的保护和恢复一直牵挂于心。
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2023年7月7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盛带队到高县复兴镇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世纯、全国人大代表任敏、宜宾市人大代表罗吉义、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志刚、宜宾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斌参加检查。

据悉,检查组到高县复兴镇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湿地保护成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湿地保护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湿地保护执法实施情况、湿地规划、调查评价和重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预警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保护利用,坚持规划引领,聚焦重点区域、重要湿地等系统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着力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要严格按照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严格用途管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好用好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对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履行职能,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督促同级政府切实履行好属地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玉为、市林业竹业局副局长贾廷彬、市水利局副局长李香泉、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松、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平等参加检查。
高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复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高县复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