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在我县贯彻落实,2023年7月14日,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惠庆东率执法检查组到复兴镇开展了执法检查,复兴镇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高县复兴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镇场镇沿线,就全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随后组织相关人员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镇人大代表、镇村医生代表、教师代表、村组干部代表对复兴镇贯彻该法律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高县复兴镇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是持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高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职能,发挥作用,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宣传贯彻促进法的工作合力,让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共同推进健康促进法的有效落实,推动基层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落实“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医养改革,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经费的投入和保障,确保人人共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健身器材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健身场馆和场地的开放力度,持续推进全民健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合理规划配置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养和医德医风教育,努力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三是突出重点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要将工作职责和依法贯彻紧密结合,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与持续巩固国家卫生乡镇成效有机结合,齐头并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抓实交通要道、河湖沿线、背街小巷、农村院落等区域的环境整治,促进工作力度再推进、细节质量再提升,确保《条例》的充分贯彻落实、全域无垃圾行动取得更大成效。(王先元 田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