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开车撞到东西了……”深夜,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公安分局警方接到一起特殊的报警电话,司机赖某某主动报警称自己撞了车,民警赶到现场却发现这竟是一起醉驾肇事案件11月8日22时33分,赖某某酒足饭饱后,在醉酒状态下独自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安居区滨江东路往顺安南路方向行驶。行至滨河路(滨江东路路段)时,因酒精作用判断不清,车辆右前角直接撞上道路右侧的电杆管道,导致电杆弯曲移位,并造成自己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赖某某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6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安居区人民医院抽血送检。11月12日,经司法机构鉴定,赖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96.8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

醒酒后,赖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目前,赖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面临罚金、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的严厉处罚。

警方提醒
一次酒后的侥幸
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饮酒莫开车,开车不饮酒
酒驾不仅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更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切莫因一时冲动
毁掉自己和他人的幸福生活
(来源:遂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