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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5年!《遂宁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网观发布时间:2026-01-14 11:03:04

2025年12月31日

《遂宁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印发

演唱会、体育赛事、节庆庆典……

今后这些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将有规可循!

《办法》明确“谁负责、谁监管”

从活动定义到需申请什么资料

都有详细指引

让大型活动安全底线更牢靠

这份“安全宝典”必须get!

一、背景依据

随着我市“实业兴市”“引客入遂”等战略深入实施,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日益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安全监管压力增大。2025年以来,我市举办千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达70场、参与群众152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32%、24%。依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等条例、文件,制定了《遂宁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含)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竞技及休闲赛事,包括足球、篮球、马拉松、龙舟赛等传统赛事,以及轻型飞机、动力伞等低空飞行活动;

(二)文化艺术及创意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节、杂技表演、动漫展会、非遗文化展演等;

(三)商贸及人才交流活动,包括各类展览展销、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大型人才招聘会等;

(四)民俗及节庆活动,包括民俗巡游、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无人机灯光秀等。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三、范围及期限

《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25条,包括总则、安全管理、安全职责、附则等。

(一)管理权限

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1000人(含)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5000人(含)以上的,由市级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二)申请材料

承办者应当按预计参加人数,在活动举办的20日前向对应的市、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

1.承办者合法成立证明、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设定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相应资质、资格证明;

2.活动方案及说明,联合承办的需提交联合承办协议;

3.安全工作方案;

4.活动场所租赁合同或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不齐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相关内容或者容缺受理。

(三)不予安全许可情形

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1.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社会秩序的;

2.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交通秩序且无法有效管控的;

3.与国事、军事等重大活动时间、地点冲突的;

4.处于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期间的;

5.活动场地及周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6.承办者未落实公安机关核准的与活动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要求的;

7.其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风险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的举办规模。

六、其他

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其安全保卫工作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责成承办部门(单位)会同公安机关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委托其他法人或者组织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并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遂宁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825-2510269

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

这个新规

让办活动、管活动、参加活动

都有法可依,人人有责

平安

才是最好的“氛围感”!

(来源:遂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