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网观
信息中心
网观
民生健康
乡村振兴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网观 > 详情

网观

大英县检察院:严惩“会员制”售假侵权 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

网观发布时间:2026-04-24 21:12:16

人间四月芳菲盛,护智强国正当时。大英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履职,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坚决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


2024年12月以来,龚某购进假冒阿迪达斯、耐克等知名品牌运动鞋,在该县开设门店并以“会员制”模式对外销售牟利。2025年5月,龚某被执法部门查获在售假冒品牌运动鞋344双,经鉴定均为侵权假冒产品。经查,龚某共发展会员133名,销售金额5.3万余元,未销售货值金额12.5万余元,违法所得3.4万余元。龚某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直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2026年1月27日,检察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龚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涉案假冒商品予以没收销毁,违法所得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知识产权保护,关乎创新发展,关乎民生福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作出严厉规制。下一步,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深化行刑衔接协作,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与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拒绝侵权,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来源:大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