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少数未成年人也因为受到网络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其心理发生变化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为了更加有效的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和评估再犯风险,叙州区创新“检察工作+青年司法社工”的办案模式,2023年9月7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宜宾市叙州区委、宜宾市叙州区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共同签了宜宾市叙州区《关于青年司法社工服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叙州区青年司法社会工作者按照“1142”工作模式,增强了对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的实效性。

宜宾市叙州区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未检办案购买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协议》以来,通过内部筛选一批社会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专职青年社会工作者,经过高校专家、外部督导、内部督导的多轮专业赋能培训,夯实了司法社会工作者的社会调查、个性化帮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实务能力。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工作开展三个月以来,宜宾市叙州区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不断寻求工作伦理、总结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方法,为未来司法社会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总结出“1142”的工作思路,即“一份社会调查材料”,包含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社会调查委托函和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的相关材料;“一次案件分析会”,叙州区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社会工作部“未检工作组”会根据调查材料召开一次专题案件分析会,为案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专题分析,明确社会调查的被调查对象人选、个别化访谈提纲和隐私保护方案等;“四名司法社会工作者”,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和社会环境因素,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派出各具专业特长的不低于四名司法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具有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咨询、社会工作和法律专业的教育背景和持证人员;“一次笔录分析会+一次报告论证会”,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结束后,“未检工作组”将根据社会调查笔录召开一次分析会,梳理其犯罪原因、分析再犯风险等,当社会调查报告形成后,“未检工作组”邀请督导老师召开一次报告论证会,共同对报告内容、分析结果、再犯风险等开展专题论证,最终形成专业报告提交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1142”工作模式的执行,切实为宜宾市叙州区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实效性。

据悉,宜宾市叙州区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目前已开展社会调查案件20例,派出司法社会工作者92人次,访谈被调查对象110人次,案件范围涉及5个区县,行驶路程近2000公里。下一步,叙州区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社会工作部“未检工作组”将不断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个性化帮教等工作,为叙州区未成年人司法检察工作探索新方法、开创新模式、总结新机制。(王先元 唐文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