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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小孩遂宁街头飙车炫技,警方约谈监护人开展警示教育

网观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26-07-27 10:07:44

年少轻狂

总以为“飙车炫技”很酷、很帅

这些自以为的“青春酷炫”

实则危险重重

稍有不慎

就会耍帅不成

反倒摔个“四脚朝天”

事件回顾

2026年7月17日,射洪公安接到网友反映称,天亿城市之星外有一小孩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炫技耍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接到网友反映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很快核实到小孩身份信息为12岁男孩严某某。


次日,民警在一中队会议室对小孩及其母亲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场,民警仔细询问查看了小孩伤势,结合案例深入讲解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明确告知孩子目前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严禁驾驶电动车;同时叮嘱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理,绝不能将车辆交由未成年人驾驶。


经过耐心教育,孩子和家长均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再犯。

未成年人请注意

1.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上路;

2.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3.未满18周岁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小轿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等)上路;

4.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遂宁公安提醒广大家长

马路不是赛车场

更不是炫技、耍酷的地方

务必重视未成年人外出交通安全

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筑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遂宁公安